时间:2014.04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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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产品为什么需要当地气象局的备案!
答:根据中国气象局8号令,即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
第六章 防雷产品
第二十八条 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。
第二十九条 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,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。
对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防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计量认证或者获得资格认可。
第三十条 防雷产品的使用,应当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,并接受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。
第七章 罚则
第三十一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、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、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,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,并给予警告。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。
第三十二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、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,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,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;已取得资质、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,撤销其许可证书;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科佳防雷产品在全国各省气象局备案证书:
安徽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福建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山东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湖南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湖北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天津市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浙江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四川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陕西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江苏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北京市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河北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海南省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
上海市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证书: